2021-02-22 11:28:18 来源: 检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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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开始公开征集202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建议征集将于2月19日截止。
《检测家说》诚邀三位业内人士,共同解锁要点: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仲维科博士
东莞现代产品整理服务有限公司食品实验室经理 赵历
山东嘉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全合
通知中指出,本次将优先制定、修订风险防控急需的食品安全标准,着重解决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证明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将启动20余项急需标准制修订,并将严控新标准的立项。
2021年,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致病菌限量、食品添加剂使用、标签标识等通用标准的再评估和修订的工作仍将继续推进;此外,还将增补检验方法标准,强化标准立项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的衔接。
01 主要变化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仲维科博士认为,食品安全标准总体上变化不大,通知中说的非常清楚,“本次将优先制定、修订风险防控急需的食品安全标准,着重解决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证明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
东莞现代产品整理服务有限公司食品实验室经理赵历则预计污染物涉及到的食品品类限制范围会进一步扩大,致病菌限量值会更多关注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会有所调整,整体变动不大,但是食品企业使用的添加剂的品类可能会有所迁移。标签标识的修订变动已经是几易其稿,发布的可能性比较大,与此相关的GB 28050也在征求意见中。
02 详细解读
针对文件中提到的“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及检验方法标准立项建议由农业农村部门另行征集”,仲维科博士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我国农兽药残留限量及检验方法标准的制定一直由农业部门负责,国家食品标准评审委员会农兽药残留委员会也一直由农业部门负责。这符合我国过去是一个农业大国的实际情况。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既要考虑毒性等因素,也要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
如果我国既没有生产过也没有进口过某种农兽药,则没有必要制定这些农兽药的限量标准。日本确有列表制定,但也不是要求检测所有的农药。如果某国能证明既没有生产过,也没有进口过某种农药,则可以不检。农业部门作为主管农兽使用的主管部门,负责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最合适。
赵历经理则认为,专业的机构做专业的事情,限量范围曾在2020年提出要达到限量值指定10,000项的目标,但是由于疫情等影响,目前还有些差距,这是需要补充完善的。同时,相关法规的制定仍需要考虑经济及生产实践的问题,需要切实研究并确保符合我国农产品生产消费安全的现状。
山东嘉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全合则认为,无需对“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及检验方法标准立项建议由农业农村部门另行征集”有过分的解读,无非就是“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农业农村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领域最权威,有大量的农药兽药残留监测数据、相关毒理学资料等数据信息。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及检验方法标准立项建议由农业农村部门征集最能发现问题,可执行性更高。
03 市场影响
在提及对食品检测市场有可能造成的影响时,仲维科博士谈到,增加新的食品安全标准,仅仅是增加几个标准而已,总体不会对食品检测市场有太大的影响。
李全合总经理则认为,此次食品安全标准立项对食品检测市场来说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引导资源的优化配置, 规范食品检测市场,督促食品检测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发展,必须做出积极回应;另一方面,与其说是指导行业行为,不如说是限制行业行为,在严苛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必然会有一部分检测机构会因各种原因被淘汰。
04 如何应对
仲维科博士认为以后的国家四级抽检可能就会增加相应的项目,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及早关注新增加的标准,最好在标准制定的过程中,就进行扩项、培训、购买标准品或新的仪器设备等。
赵历经理认为,大型、集团化检测机构需要积极参与到法规的立项和制、修订过程,助力实现检测经验和数据储备应用到相关的标准制定中去,这也是在各检测机构能力范围内的;
对于中小型测试机构,需要积极关注标准制、修订动态,把握市场需求动向,加强学习和人员培训,为及时发现和满足市场需求做好软件和硬件的准备,同时可以针对性的做一下相关测试需求的预先评估,争取在市场推广中及时找准方向。
这也是机构之间实现差异化和高水平竞争可以发力的点,谁能尽快识别、挖掘到新的市场需求,及时恰当的予以满足,谁就能获得超过平均水平的利润增长点。
历年回顾2018~2020
2018年11月6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2018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
包括食品产品6项,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2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15项,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6项,食品相关产品2项,生产经营规范2项,检验方法30项,共63项。
2019年8月2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2019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
包括食品产品2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10项,食品相关产品1项,生产经营规范7项,检验方法与规范37项,共57项。
2020年7月2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发布了《关于征求2020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的函》。
包括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标准12项、污染物2项、食品中放射性物质1项、食品产品4项、食品添加剂14项、生产经营规范3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7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3项,共46项。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工早前接受采访提到,在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过程中,既要注重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工程,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也要关注百姓身边日常消费品和生活服务质量的提升,不断推动质量整体水平提高。
要保证好14亿人一日三餐的健康安全和用药的有效安全,要以最强烈的责任感、最严格的监管措施,不断提高安全标线,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十四五”时期,将聚焦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经营领域,重点强化专项监管、企业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从群众身边的小事做起,打好食药安全监管的组合拳。
文章部分素材来源:卫健委办公厅、仪器信息网等,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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